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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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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继11月27日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之后,建设部等七部门又在11月30日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济南的住房保障政策与国家发布的这两个办法基本衔接起来,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已经公示,市民看房的相关工作也已经结束,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市这两个《办法》在出台前经历了长时间认真反复的研究,特别是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通过后,我市又根据《意见》对两个《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使之更符合《意见》的精神才予以发布施行。因此,虽然我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两个《办法》早于国家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但仍然与国家的政策精神基本衔接起来。  
  据介绍,我市公示的首批经济适用房房源的面积都在   60平方米左右,收购的首批161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的面积也都在50平方米左右。目前,看房工作都已结束,不过,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能否住上可心的经济适用房或实物配租房,还需通过摇号、选房来确定。(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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