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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退税审核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初审) 办理机构: 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申报范围: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 办理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 所需资料: 1、市级外经贸局初审合格的申请表;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以及历次变更的批复(复印件);3、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6、验资报告;7、购买国产设备清单(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及当地市级外经贸局公章);8、总投资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或资金来源的说明)。 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后初次受理,答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材料(修改)合格、齐全后正式受理,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6561746 86012997 网上申请: 表格下载: 网上查询: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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