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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增值税纳税申报 事项类别: 办理机构: 纳税人所属主管国税税务机关 申报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所需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3、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5、《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6、《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7、《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8、《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9、《代开发票抵扣清单》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各基层国税局大厅受理纳税人消费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纳税人也可采用电话申报和电子申报方式申报增值税。 网上申请: 表格下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点击进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点击进入 网上查询: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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